陆琳琅自腿出问题后,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床上度过的,因为很少出门,基本上都是穿着睡裙,但因为她有点轻微洁癖,换衣服的频率很高。
可她对轮椅很抗拒,除非必要并不会坐上去,往日里都是让人将衣服拿到卧室在床上换的,今天主动坐上轮椅亲自去衣帽间挑选衣服,已经令方华很惊讶。
而现在,她这身完全颠覆形象的衣服和明显要外出的架势,更是让方华惊讶无比,绕是她素来稳重,也有那么瞬间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
时七看到方华还在,不由得愣了愣,紧接着才反应过来,以自己这具身体的状况,是无法从轮椅上挪回床上的,方华守在这,大约是等着抱自己回床上。
念头闪过,她脸上已经绽开带着几分羞怯的笑容,眉眼间还有几分局促,试探着开口,
“好看吗?”
声音底色清脆,却因为说话人底气不足而显得非常柔和,带着一股子温顺沉静的意味,是陆琳琅惯常的说话语气。
听到熟悉的语气,方华心底松了口气,片刻之前那句傲慢至极偏偏又满是理所当然的话也被她当成错觉忽略过去。
因着时七的问话,她不再为了保持谦卑神态而始终避开与时七对视,抬眼上上下下打量面前神情隐隐透着几分期待的小姑娘。
陆庭生得俊美,陆琳琅作为他的双胞胎妹妹,相貌自然也不差,只是因为还没有彻底长开,总是透着几分稚气。
可她因为不爱出门,肤色比常人白了几个度,又因为自幼好吃好喝的养着,皮肤格外娇嫩,透着常年不见阳光的,近乎病态的冰白色。
所幸,皮肤虽苍白若雪,却很有光泽,有种晶莹剔透的莹润感,与寻常病人那种透着病态的寡白干瘪截然不同。
她虽是第一次穿这般艳丽的衣服,可颜色夺目的红裙穿在身上,倒衬得肤色比往日红润几分,气色看起来也比往日要好得多。
陆琳琅自小性子沉闷,纵然笑着,眼底也总带着股忧郁,那些颜色素淡的衣服穿在身上,身上便显出种弱不禁风的娇弱来。
可眼下,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她首次穿红裙带来的视觉冲击力太强,方华总觉得,这红裙将她衬得眉眼如画明艳动人,看起来完全换了个人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