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他真是个好人呢?”
餐桌前,孟查的妻子,一个留着长长刘海的少妇放下汤匙,温柔地劝慰道。
坐在他对面的孟查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显得很是犹豫,阳光透过窗户打在他满是横肉的脸上,只照亮了半个身子,让他在光明与阴影的交界处游移不定。
直到妻子凑上前来收拾孟查的碗碟和刀叉,孟查才转过身去将妻子抱住:
“托马西娜,你应该知道,贵族都一个德行,我一个背着好几条人命的通缉犯,你一个逃奴,塔兰村的领主就算是个好人,在知道我们的的真实身份以后也不会再庇护我们的!”
当初孟查好歹也是地主之子,上过大学的人,他见过很多贵族。
这些贵族之所以愿意厚待孟查,是因为孟查的实力可以为他们带来利益,一旦托马西娜逃奴的身份暴露,朱加什肯定不会为了他的勇武而得罪托马西娜的主人。
轻轻抚摸着孟查鬓角的棕褐色头发,托马西娜的声音让孟查舍不得放开手:
“我都知道的,若不是为了迁就我一个额头上有烙印的逃奴,凭你的本事,可以轻易过上逍遥快活的日子,你保护了我这么长时间,我……”
“别说了,”孟查的手指抵住爱人的唇,“我打算先成为猎人,再成为民兵队长,这样就没人查了,没人会怀疑民兵队长。”
上次孟查在狩猎过程中主动跳出去迎接猛兽野猪,就是因为朱加什说过要免费发放狩猎权。
成为猎人,在战时就可以被征召为弓兵,后方的弓兵存活率可比前线高得多,再上过几次战场,孟查就可以凭借军功和资历成为民兵队长。
民兵队长可以说是村里除了村长以外地位最高的人,而且不用像村长那样抛头露面,因此没有谁会怀疑民兵队长会去做忤逆贵族的事情,甚至是杀死贵族、掳走他的私奴这种重罪。
“哈~”托马西娜轻笑一声,“这都过了几天了,他怎么还没提狩猎权的事?”
垂到上眼皮的棕色刘海下,那杰士卡家族纹章的烙印早已不再疼痛,可托马西娜的余生却都要躲避着这烙印带来的影响。
那贵族在她身上留下的,可不只有这烙印,自己这有些吃不上力的左脚,也是拜他所赐。
拄着手杖,托马西娜颤抖着将碗碟刀叉端起,准备拿到后厨清洗。
“我来!”
伸手欲拿,孟查却发现托马西娜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叹息一声便任由自己去洗碗,而是稍微用了用力,对他露出一个凄然微笑:
“交给我吧,就像你说的,你应该多花些心思在如何弄到狩猎权上。”
……
“孟查,你这是?”
见孟查扭扭捏捏的样子,朱加什疑惑地问道。
刚才还在想着孟查和民兵的事情,这一会儿孟查就出现在眼前,朱加什有些拿不准民兵要如何组建,索性打算直接问本人。
听到朱加什询问,孟查正在恍惚间从半个小时前的回忆被拉回现实。
“啊、啊?啊……哦!领主大人,是这样的,我想……额,也许身为您的领民,主动向您索取有些不太好,我知道您对我们相当慷慨,但……”
“但说无妨,我不是很在意这些繁文缛节。”
摆摆手,朱加什示意孟查直言。
他其实挺烦平民对贵族这一套礼节的,前世他这样对上司时是如此,现在他面对手下平民时也一样。
比起威严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朱加什觉得让手下办事的人把话一次性说清楚更实在。
“是,领主大人,我……我想要森林的狩猎权!”
空气突然安静。
朱加什用一种诧异的目光盯着孟查。
就这?
就为了一个打猎的权力,就把你怕成这样?
我还想让你当民兵呢!
“额……我可以和其他人一同分享狩猎权,只要让我做猎人就成,我会在战时响应征召,成为弓箭手的。”
注意到领主的目光,孟查把头埋得更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