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当我看到我那店铺时,我愣住了。
整个杂货店灯火通明。
靠!我走之前忘了关灯?
不可能吧?!
损失电费事小,但要是有人看见店内空无一人,砸掉玻璃门进去顺点东西就糟糕了,毕竟只是给玻璃门挂上了锁而已,并没有拉下卷闸门。
等跑到眼前一看,我才发现情况远比我想象的要糟糕。
碎掉的玻璃碎片洒在门外,碎得不能在碎了,我也不需要开锁,直接跨步就可以进去。
进了店内,才发现里面才是真正的重灾区。
不大的店铺内,那几排货架有三排倒在了地上,其余没倒的货架也好不到哪去,上面摆放的东西无一没有躺在地上。
有些塑料袋包装的零食已经破掉散开出来,有些玻璃瓶装的酒类饮料液体已经洒了一地,和那些毛巾之类的用具混在一起。
虽然屋内光线充足,但其实头顶的电灯也已经碎裂掉一盏。
我扫了眼柜台,那里也好不到哪去,我坐了好几年的假皮椅子已经裂开好多口子,应该是刀片划过的,里面泛黄的棉体组织露了出来。
我走过去想拉开柜子下的抽屉看一眼手机,手还没碰到抽屉,就看到那部老式翻盖手机和它的一堆碎到不能再碎的零件躺在地上。
好可惜……我还没有记住四眼弟弟的手机号和卡号,也不知道那SIM卡还能不能用。
我默默穿过店铺后面的门口,走到我自己住宿的地方。
毫无意外。
我的卧室比我的店铺还要不堪入目,甚至更惨。
厕所也没有幸免于难,那一块见证我“变异”的镜子也遭了殃。
我心中倒也没多少波动,只是有些惋惜。
店铺内的那些东西可都是钱啊!那都是我白花花的钞票啊。
我从屋内走到店里,想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可以稍微挽回点损失的地方。
一把刀便架在我脖子上。
拿刀的人是个我完全不认识的小年轻,脸上有些得意,似乎这样将刀架在一个人的脖子上颇有点威风。
店外面机车的轰鸣声我在屋内就听到了,只是没想到会停在我的门口,我原以为只是路过这条废街的暴走族。
十几辆摩托车很拉风的将车前大灯对着我,车上都是一些青年小混混,但看起来都敢下狠手,有的手上提着钢棍,有的非常嚣张地拿着把短刀,我看到还有一个很夸张地提着一根狼牙棒。
“出来!”拿刀架在我脖子上的小混混嚣张不已。